关于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水产养殖工作的指导意见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,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,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,促进渔民增收致富,现就水产养殖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。
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,以提质增效、绿色安全、生态环保为核心,转变养殖方式,优化产业结构,强化科技支撑,完善监管体系,推动水产养殖从追求产量和规模向注重质量和效益转变,实现可持续、健康发展。

(二)基本原则
- 生态优先,绿色发展。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,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,减少养殖对水域环境的负面影响,实现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。
- 质量为本,安全第一。 建立健全从池塘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管控体系,强化投入品管理,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,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- 科技引领,创新驱动。 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,推广应用新品种、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装备,提升水产养殖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。
- 市场导向,效益为本。 紧密对接市场需求,优化养殖品种结构,发展品牌渔业,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,实现增产又增收。
(三)发展目标 到“十四五”末,力争实现以下目标:
- 产业结构优化: 名特优水产品养殖比重显著提高,产业链条有效延伸。
- 生产方式转变: 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普及率达到60%以上,养殖尾水治理取得明显成效。
- 质量安全提升: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%以上,消费者信心显著增强。
- 科技水平提高: 良种覆盖率和科技进步贡献率大幅提升,智能化养殖设施应用范围扩大。
- 渔民收入增加: 渔民人均纯收入持续增长,水产养殖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支撑。
重点任务与工作措施
(一)科学规划与合理布局
- 优化养殖空间布局。 严格遵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严禁在饮用水水源地、自然保护区、生态红线等禁止养殖区开展养殖活动,在限养区,严格控制养殖密度和方式,在养殖区,鼓励发展生态养殖。
- 推行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。 根据不同水生生物的生态位,科学搭配养殖品种(如鱼虾贝藻混养、鱼菜共生等),实现物质循环和能量多级利用,提高水体利用率,减少污染排放。
- 发展设施渔业。 推广使用循环水养殖系统(RAS)、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系统等先进设施,实现养殖用水循环利用,不受外界环境干扰,实现高产、高效、环保。
(二)强化苗种选育与管理

- 推广优良品种。 优先选择经过国家审定的优良品种,提高生长速度、抗病能力和产品品质,鼓励开展本地特色品种的提纯复壮和选育工作。
- 规范苗种生产。 严格执行苗种生产许可制度,加强对苗种生产单位的监管,确保苗种来源清楚、质量合格,严禁使用带病、带毒的苗种。
- 加强检疫检测。 建立健全苗种检疫制度,对引进和销售的苗种进行必要的病原检测,防止疫病传播。
(三)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
- 科学投喂。 根据养殖品种、不同生长阶段的营养需求,选择优质配合饲料,推广精准投喂技术,减少饲料浪费和残饵对水质的污染。
- 科学用药。 严格遵守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和休药期规定,严禁使用禁用药物和化合物,推广使用中草药、微生态制剂、免疫增强剂等绿色渔药,预防疾病。
- 改善养殖环境。 定期监测水质(溶解氧、pH值、氨氮、亚硝酸盐等),适时采取增氧、换水、使用水质改良剂等措施,维持良好的水生生态环境。
- 加强疫病防控。 坚持“预防为主,防治结合”的方针,建立健全养殖生产日志和病害测报制度,提高早期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(四)加强养殖尾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
- 实施尾水达标排放。 养殖尾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,鼓励采用“三池两坝”、人工湿地、生态沟渠等多种生态化处理模式。
- 推进养殖尾水循环利用。 对处理后的尾水进行回收,用于灌溉农田、林地或作为新水源进入养殖系统,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。
- 探索养殖废弃物资源化。 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底泥、病死动物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,如制成有机肥、沼气发电等,变废为宝。
(五)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
- 推行标准化生产。 组织制定和推广地方特色水产品养殖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,鼓励养殖户按标生产。
- 落实生产记录制度。 建立完整的养殖生产档案,如实记录苗种来源、饲料及渔药使用、水质监测、病害防治、产品销售等信息,实现产品可追溯。
- 加强品牌培育。 整合区域资源,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自主品牌,通过“三品一标”(无公害农产品、绿色食品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)认证,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价值。
(六)推动产业融合发展

- 延伸产业链条。 鼓励发展水产品加工、冷链物流、电子商务等,提高产品附加值。
- 促进“渔旅融合”。 依托优美的水域风光和独特的渔文化,发展休闲渔业、观光垂钓、科普教育等新业态,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。
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将水产养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部门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,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(二)加大政策扶持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,对生态健康养殖、尾水治理、良种引进、品牌创建、设施渔业建设等给予补贴或奖励,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,解决养殖户融资难、融资贵问题。
(三)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的合作,建立“产学研推”一体化机制,组织开展技术培训,将先进实用技术送到田间塘头,提高从业者的科学养殖水平。
(四)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对养殖环节的执法监管,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品、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,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,增加抽检频次和覆盖面,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。
(五)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媒体渠道,宣传生态健康养殖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,普及科学养殖知识,营造全社会关心、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。